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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公民

喜剧片其它2016

主演:奥斯卡·马丁内兹,达迪·布列瓦,安德丽娅·弗里杰里奥,诺拉·纳瓦斯,曼努埃尔·维森特,马塞洛·丹德烈亚,贝伦·沙瓦纳,古斯塔沃·加尔松,朱利安·拉基尔·泰拉里尼,艾玛·里维拉,尼古拉斯·德·特蕾西,丹尼尔·卡尔吉曼,亚历克西斯·洛佩兹·科斯塔,莱昂纳多·穆里亚,佩德罗·罗斯

导演:加斯顿·杜帕拉特,马里亚诺·寇恩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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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1 13:02

详细剧情

  小说家丹尼尔(奥斯卡·马丁内兹 Oscar Martínez 饰)从刚出道起事业就顺风顺水,如今更是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殊荣,攀登上了职业的顶峰,然而这荣誉却并未带给他满足,恰恰相反,丹尼尔担心名声和财富会夺走他文学创作上的灵感与锋芒。
  一晃眼五年过去,丹尼尔热度不减,邀约和奖项不断,可冷淡而又避世的他只教助手一一回绝。一封来自小镇萨拉斯的信吸引了丹尼尔的注意,萨拉斯是他阔别已久的故乡,如今邀请他踏上故土,接受“杰出公民”的奖项,在未告知媒体和朋友们的情况下,丹尼尔独自踏上了返乡的旅途,在那里,他再度见到了曾经的恋人艾琳(安德丽娅·弗里杰里奥 Andrea Frigerio 饰),如今的艾琳早已经嫁为人妻,而她的丈夫正是丹尼尔的旧友安东尼奥(达迪·布列瓦 Dady Brieva 饰)。

 长篇影评

 1 ) 真相并不存在

要理解这部电影,首先要get到电影中的讽刺。如果你在奇怪电影为什么会有一个喜剧的标签,那也是因为你没有领会到这些细微的而又无处不在的讽刺,而这些细节正是电影的高明之处。

电影的最后,主人公丹尼尔在新书发布会上解释道,真相并不存在,你以为的真相只是人们从自己的角度所做的一厢情愿的解构与阐述,那我就从自己的角度,来一厢情愿的解构一下这部电影

1、丹尼尔为什么回故乡?

看了一些分析,大意是,丹尼尔得了诺贝尔奖后,苦于灵感枯竭、或者辗返于应酬,已经有5年写不出东西,这时正好收到故乡的邀请信,于是借机想要回去寻找灵感。

如果你也出身于一个无人知晓的小镇,应该也会有这种触动,每次回去时,心头总会萦绕着一股莫名的惆怅。故乡令人惊讶的几年、几十年如一日的一成不变,只是在一天天的变得更加衰败。

丹尼尔说,他这辈子做过的最令人称道的事就是逃离这个地方。一方面,他对这里的人的麻木、愚蠢感到无可救药又厌恶至极。另一方面,这里却是他生长的地方,是他所有作品灵感的源泉,是他无论离开多远也无法逃离的地方。

所以说他对于故乡的情感很复杂。如今人至中年,功成名就,才发觉一个人无论如何也无法割舍自己的故乡,于是就萌生了回故乡看看的想法。由此可见,对于故乡的情感大家都是共通的,而不仅仅是国人所独有的。

至于想回去寻找灵感的想法,我觉得应该是有的,在丹尼尔的潜意识里,或许他自己都没有发现或者不愿意承认。作为一个作家,丹尼尔认为自己是肩负着社会责任的,他的责任是关怀这些可怜的人或群体,而不是为了写出好的作品所以来消费他们。他见证了悲剧,并以之为原型进行艺术创作,跟为了创作,而去刻意寻找悲剧,这两者的初衷是不同的。我个人更认同前者,我认为丹尼尔是有着人文关怀的作家。

2、两处狡黠的笑

片中一共有两处狡黠的笑,一处是颁奖时,他讲话后,听众很错愕,继而开始不明所以的鼓掌。另一处是新书发布会,结尾为了摆拍而做的表情,但是这个笑容渐渐变得有些意味深长。

这两处我个人认为都是讽刺。

第一处那个笑容好像是在说,你以为我的讲话只是身为一个作家的装腔作势,故作深沉吗,其实这也是我内心的想法。大家都没想到我会在颁奖典礼上来这么一出,被搞得一头雾水,却仍然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或是不明觉厉的开始鼓掌。笑容里包涵了一些虚荣和戏弄众人的小得意。

第二处笑容其实有着和第一处相似的情感,读者以为我的作品是基于现实的夸大的艺术加工吗,其实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事。你们以为我回故乡动机是为了新书找灵感吗,其实我只是想回去看一看,没想到真的发生了可供我创作的素材,现实就是这么的讽刺!

当然我也看到有些朋友认为,这两处不易察觉的有些古怪的笑,其实暴露了丹尼尔的本性,他根本就不是世人认为的、道德高尚的谦和的作家,而是自私的,痴迷于创作甚至有些入魔的人。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有两个情节。第一,对于喜欢写作的柜台小伙子作品的认真品读,并对他致以诚恳的鼓励。第二,虽然意识到自己不是救世主,不可能帮助所有不幸的人, 但还是因为有所触动,帮助残疾的小伙子买了轮椅。

所以总的来说,我还是认为丹尼尔是个有着人文关怀的人。当然我也说了,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解读。

3、丹尼尔为什么没有回去为父亲奔丧

丹尼尔刚回到故乡时,为了欢迎他播放了一个介绍他生平的短片,这个粗粝、庸俗,甚至有些可笑的短片,丹尼尔却看的眼含热泪。短片中有一个细节,他的母亲于四十年前逝世,从时间上来看,那基本上也是他离开故乡的时间。

所以我猜测,母亲逝世后,他就离开了故乡,从此以后40年再没有回来过。至于父亲逝世时他为什么没有回来,我想他父亲可能也是他厌恶的故乡的一个原因。(完全不符责任的猜想)

但是这点被罗梅罗拿来批评他,“一个连父亲去世都不回来奔丧的人,我们还能指望他什么呢?”

这个就很常见了,我们经常被无聊媒体误导,拿自己并不了解的事,来评价公众人物的私德

比如说杨振宁那么大年纪了却取个那么小的老婆,要不要脸·····这种。

4、丹尼尔为什么抛弃他的女朋友?

不存在的问题

电影中,丹尼尔年轻时的女朋友不是个招人讨厌的角色,还挺让人喜欢,虽然人至中年,但还是很优雅。

我不认为丹尼尔抛弃了他的女朋友。我们都知道人生总是充满了无奈,阴错阳差

丹尼尔的每本书,艾琳都读过,而丹尼尔谈了几个女朋友,到了这个年纪却还没有结婚。

当你明白了什么叫造化弄人,你就会明白,丹尼尔没有抛弃他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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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还有一些细节不甚清楚,比如艾琳为什么开车过来,质问他为何堕落至此。是因为发现了他和丈夫去寻花问柳?还是发现了他和女儿的事?(我认为应该没发现)而丹尼尔说,我根本不认识“他”???

安东尼奥对他的转变为什么这么大,在夜总会的那晚发生了什么?

可能是剪辑的缘故吧

但是写完这篇后,我已经释然了。不要过分的去探究细节而忽略电影的整体性,只要电影所传达的情感、价值领会到了,细节其实不是那么重要

最后再说一些题外话。

残疾小伙的父亲去请求丹尼尔资助一个轮椅时,他不留情面地拒绝了。

试想之后出了这么一篇报道,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丹尼尔,成功靠抹黑故乡,之后却失去本心,冷漠拒绝同乡小伙,扼杀孩子的梦想。甚至高傲到,同乡好意请他到家中吃饭,也冷酷拒绝。据闻,丹尼尔成名后,父亲过世时也未曾回家奔丧·····如此云云

于是正义的人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开始强烈谴责丹尼尔, 并呼吁大家抵制丹尼尔。如果你爱阿根廷,就不要买叛徒丹尼尔的书。

不转不是阿根廷人!

也许你曾是其中一员

想想身边的新闻吧。

这是虚构的故事,却是现实的写照!

 2 ) 那只被溺死在水中的火烈鸟

朴 (徐徐立起)哦,你,你,你是--

鲁 我是从前伺候过老爷的下人。

朴 哦,侍萍!(低声)怎么,是你?

鲁 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会老得连你都不认识了。

朴 你--侍萍?(不觉地望望柜上的相片,又望鲁妈。)

鲁 朴园,你找侍萍么?侍萍在这儿。

朴 (忽然严厉地)你来干什么?

——《雷雨》

第一章:邀请函

大脑终究不是电脑,这就决定了在漫长的一生中我们总会忘掉一些较为波澜不惊东西,记住另一些或甜蜜、或痛苦、或悲伤的东西,那些越深的刻痕,消失的越晚,记忆也是如此。而我们在回忆的过程中往往会将那些特例当成了日常,将点当成了线,甚至当成了面。

小时候的某一天你捡到了几块钱,很高兴的用它买了零食,之后被父母教训,因为这几块钱是你在父母钱包中捡到的。

现在想来捡钱时的刺激和得逞后的兴奋还历历在目,于是你觉得那些日子你是快乐的,至少是乐苦掺半的。但却忘了你花钱时只快乐了十几分钟,然后屁股痛了好几天。

我们最大的错误,就是把回忆中的一部分,当成了回忆整体,并且还认为回忆,就是现在。

I'm like a ship in the sand.

Just waiting for the tide.

你逃离了故乡,数十年过去了,功成名就后不知归处,拿着秘书递给你的来自故乡的邀请,来自你的童年你的青春的邀请,突然觉得,回去看看,好像也没什么不行吧。

想想还有点小高兴

你登上了飞机,机长殷勤的向乘客介绍你的身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你厌恶的拉下眼罩,只想早早到达回忆中。

你看到了接机者,一个胖子,上了他的车,好吧,这车的确很破,但是,它的确很破。

那个邋遢的胖子说知道一条回到故乡萨拉斯小镇的小路,然后驶离了正道。你突然觉得哪里不对,为什么一开始就被带上了另一条和自己回忆以及幻想中不同的道路。

果然,车爆胎了。

在这该死的鸟不拉屎的路上除了你和那个胖子再也没有另一个会喘气的,你不得不用你的书去点火,自嘲的想到你的文字竟然会以非稿费的方式帮助你求生。然后你突然想到另一个问题,你想以游子而不是诺奖得主的身份回来,而故乡邀请你归来却是因为后者而不是前者。在你还在思索的时候,天黑了。你不得不和胖子对坐火前,谁知道那胖子还是个话唠,你不得不讲一个塞在记忆深处的故事去堵住他那张嘴,那是个关于胡子、谎言和谋杀的故事。

然后胖子告诉你,他知道这个故事,因为它就发生在那座叫萨拉斯的小镇。

那不仅仅是个故事。

第二天,救援人员终于到来,你终于可以不再面对这个刚刚用你的书擦屁股的胖子。

你终于来到了萨拉斯,你的回忆。

————————不再用剧情充篇幅的分割线—————————这个分割线是假的——————

第二章:萨拉斯

小镇的街景可谓贯全片,而同一座小镇的景色,随着剧情的推进在镜头中呈现的却是截然不同的“色彩”。

在主角刚刚到达萨拉斯时,主角和小镇或者说小镇居民对于彼此来说都是新鲜的,都仍是彼此想象中的形象。区别只在于一个从报道变成了真人,一个从回忆变成了现实。

此时的小镇是闲适的,而此时镜头中的小镇其实也就是主角眼中的小镇,他的回忆和推测中的小镇,普通,闲适。

而之后欢迎会上播放的PTT则是小镇居民眼中的,心中的主角的样子——一个离开家乡四十年的文学大师,萨拉斯之子。

我们是人民的儿子。大家好,我叫人民,刚谁叫我。

也是在PTT中,一丝不谐逐渐从回忆深处探出头来,主角离开了家乡四十年,他的母亲去世了四十年,而在母亲去世后的十几年之后父亲才去世,但他在这四十年中从未回来,哪怕是父亲去世。也是在此主角做了全片中唯一一次哭泣。怀念母亲?还是强压自己早就不愿回忆起的记忆? 我不确定。 但我唯一确定的是,如果他是因为这PPT感动的话,那诺奖典礼上发言的绝对是他的另一重人格。

紧接着欢迎会的第一次公开课

在第一次公开课结束后,主角多年不见的好友(记不起角色名 以下皆以好友代称)出现,并且做了大多数多年不见的“好友”都会做的问候。

“你结婚了么? 有孩子么 ?你知不知道我娶了你的前女友?我们已经结婚25年了,还有孩子。”

“我赢了”(原台词)

在约定好隔日去好友家做客后,主角踏上了前往电视台的路。小镇的街景在影片中第二次出现。与第一次的不同的是,虽然使用了和第一次相同的配乐,但画面中不再是小镇居民的住宅, 而是一家被废弃的破败的加油站 。主角向闲坐的居民问好 但并未得到回答。

电视台节目中采访的三个问题:

第一 为什么想成为一名作家(回答的是 他认为 通常的艺术家大都不满于现状 期望创造新事物 去介入去改变当下 而平常人则不会如此)

第二 为什么这四十年间从未回来过 (我曾想偷偷回来过 而且重要的是 我现在不是回来了么)

第三 诺奖得主喜欢喝什么饮料(广告自问自答)

然后 节目结束了。

提问者例行公事只为广告,回答者精通应付记者的最高奥义——引导话题,答非所问。

下节目后,主角遇到了另一个粉丝

“我很高兴也很荣幸是您的粉丝 因为您将我的父亲写入了作品中”

这名粉丝“真挚”的邀请主角前往他家吃饭,主角也很真挚的的拒绝了他。

这场戏以及之后的一场“父子逼捐”戏,其作用是相同的,一是进一步细化小镇居民以及小镇居民眼中的主角应该是什么样子。二是递推出主角的反应:因为这是好意我就必须要去接受么 ?因为这对我来说很容易 我就要去帮助么? 我为什么要去改变自己 而单纯的只是为了成为你们眼中的我。哪怕你们眼中的我是上帝。

影片后半部分 粉丝质问主角为什么放鸽子没去做客(主角之前明确拒绝了)

第三章:艾琳

回到宾馆,好友口中的主角前女友艾琳登场。她是主角唯一主动拥抱的人。

“你现在过得怎么样?”“很温馨”“温馨 你竟然会选一个这么糟糕的词”

寒暄之后,主角提出去看看湖(联系之后的吻,这个湖应该对于二人有特殊的意义,毕竟一个小镇适合约会的地方不会太多。)

主角:“这里是不是早就变了 但还是很美”

而此时的艾琳正在打车辆救援电话。

四十年的断层,四十年前回忆中的家乡和现在的家乡早已不同。童年 少年 青春的美好更像是一种自我陶醉式的沉浸和回忆 。连那个阔别了四十年的吻 都索然无味。

枯竭的不只是湖,还有那些感情和激情。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主角同好友以及艾琳两场单独相处的戏份,导演都采用了同样的视角。

在接收了宾馆前台小哥的书稿和结束了和果儿的偷情后。主角开始进行小镇绘画比赛的评审工作。

请记住右边的叫做门德斯的本地工作人员

很明显,在对画作进行评判的时候,主角的评判标准是画本身或者说是自己的好恶本身, 而本地工作人员的标准则是 画的作者和内容。其实这一场戏在各种讨论小城相比北上广的劣势的公号文早有体现,大城小城之间后者显然受人脉关系影响更大。

在结束了和本地艺术协会会长的争执后,主角来到街上,镜头中第三次出现了小镇的街景,在这场戏中听觉上出现的不再是第一二段街景中出现的配乐,而是刺耳的汽车声(会长小弟的骚扰)。

第二次公开课

在第二次公开课中, 之前发生争执的本地艺术协会会长来捣乱。在这次争吵中 会长第一句话“我相信大家都认识我 也都了解我的为人”从一开始就将自己定位为本地居民的代言人 将主角定位为 叛徒 (想想最开始的家乡之子 杰出公民)以污蔑 家乡和家乡人来换取在欧洲的地位和财富。

会长离开后,主角为自己在书中描写的小镇的不好的一面做出解释:“我写的那些小镇不好的一面,也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那你为什么不多写写那些美好的事物呢?”

“我认输,你的问题是对我创作生涯的质疑。”

此间是第四段街景(有配乐),主角接受了小镇居民的饮料(应该是吧),看到了橱窗中的玩具(很遗憾字幕组没有翻译窗户上的牌子写的什么)。

在经历了这次争论和街景戏之后,很明显主角已经产生了动摇,对自己回忆和回故乡的初衷的动摇,也是在动摇之后,他改变了之前的决定,给秘书打电话帮助那对残疾父子。

第四章:火山(谋杀故事中的夜总会)

在好友家中的餐桌上,艾琳对主角说“你还像过去一样 一样的掉书袋”,好友听后注视了女主几秒 然后说了大致两段意思:你在这个垃圾的的地方成才真的不容易,二 艾琳现在每天和我睡在一起。对饮 然后强吻艾琳。

“你家真漂亮”“漂亮?你竟然会选这样一个糟糕的词”

“她读过你所有的作品”,艾琳介绍女儿也就是曾和主角发生一夜情的果儿时这么说,而这句台词之前好友曾用来说艾琳。结合之后的好友让女儿男友模仿猪叫被 两个女性角色的制止以及其他戏份,你会发现好友 艾琳 和女儿 女儿男友这四个角色,这两辈人实际上是有对位和传承关系的(部分非全部)。这一对位和传承即是女儿和女儿男友行为的动机来源。

第二次坦诚相见 女方被拒绝

赶走艾琳女儿后,主角梦中出现了前几天曾出现的小镇居民,他们全都拿着枪。这片土地和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对主角的敌意已经开始具象化了。

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公开课

隔天树立雕像的仪式后镇长向主角诉说了利益交换一事,会长不捣乱换更改比赛结果。主角敷衍之后路过童年的家,被拒绝 进入。(第五段街景,敌意由梦变为现实)

PPT上曾出现的人像,单词变为了粗话

路过被污损的雕像,穿过冷漠的人群,主角最终选择翻脸,归还了杰出公民勋章,道破了会长的丑事,亲手终结了自己关于回忆的美梦,选择回归现实。

还记得那个在绘画比赛评审中赞同主角看法的门德斯么?

第五章 :狩猎

关于结尾:

没有事实 只有解构与诠释

周朴园爱鲁侍萍么?答案是肯定的,但他爱的是过去的鲁侍萍,更准确的说是过去的自己和过去的那段日子。

“你来干什么?!”

 3 ) 《杰出公民》:适合写成小说的电影

尝鲜的快感总是惑人的。想象一下你正在观看某部电影的全球首映,撺着票根的手正因为紧张与兴奋微微出汗,感知能力已经发生了轻微的偏移,大脑发热可能在此时发生。但也许,比起提前其他观众更早看见影片,率先为其打分并作出评语是件更为诱人的事情,相隔万里的同胞们此刻翘首期盼着你带回的第一手映后评论。有时因为极于想表示自己对这部电影的热爱或厌恶,作出极端的举动在所难免。好像过于平庸的评断已经不再能显示自己作为最早看见这些影片的观众的价值。因为背负着后来者投注的挑剔目光,你的评语也将持续不断地成为他们作出判断的参考。这就好像弹幕,虽然发出的评论永远都相隔于不同的时空,但这并不妨碍后来的观众注意到这条评语,并对你作出时空错位的回应。

这就是一部电影被形塑的最早阶段,始作俑者往往是影评人,他们掌控着一部电影最初的生死。我们不是已经见了太多这样的实例?那些被吹捧的“杰作”如《阿黛尔德的生活》(2013)、《冬眠》(2014)、《卡罗尔》(2015)、《托尼·厄德曼》(2016)……最后虽然证明确实都是佳作,但也并未达到可以留名影史的程度,而这与最初浮出水面的评语多少有些差别。而那些相当有创造力的作品也在同一阶段被盖棺定论,很难再翻身。像《警官之妻》(2013)、《鸟瞰人生》、(2014)《慕斯学院》(2015)……这样的杰作,能得到多少人的关注呢。至于其中有着怎样的运作机制,那些从电影节最早发回的评论如何在一部影片的接受上产生多大影响,我想是一个颇为有趣的话题,值得有识之士进行一番深入地研究。

如此这般,我们遇上了《杰出公民》这部在去年的威尼斯电影节上口碑爆表的作品,此刻正在北京电影节上展映。我丝毫不是想怼怼那些影评人如何作出了不实评论,相反,我相信这些评语都是出自观影时的真情实感,只是参杂进了少许新鲜感的诱惑。也不是因为它现已得到的过高吹捧,因而想打压一下它嚣张的气势(而这恐怕是许多盲目的观众为了标明自己的独特性可能陷入的歧途)。不是的!我想我与他们同样地真诚。就像对于《托尼·厄德曼》,我会由衷地赞叹它的创造性一样——因为对于我它只是一部电影,而我只愿当一名普通观众。我并不想从众口一词中表明我有多么独到的见解,虽然最后的结果往往被误认为如此;我只想认真地分析一部电影,让它从假象的迷雾中显露出来,还它一丝真实面目。

因而,不如再想象下一位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回到阔别40年后的故乡,可能发生一些什么故事?《杰出公民》就在这个叙事框架下展开。这位叫丹尼尔·曼托瓦尼的小说家五年前拿到了诺贝尔文学奖,影片一开头就是对瑞典皇家学院颁奖仪式的戏拟:正在讲台上的小说家对此冷嘲热讽,直言得奖终结了自己的作家之路。但也确如其所言,之后的五年,除了忙于应付各种邀请、讲学、授奖……小说家迟迟都没有新作品问世。打破这一冰冷僵局的是一封从故乡小镇萨拉斯寄来的信件,邀请他回乡接受“杰出公民”的荣誉。作家在权衡之后,决定踏上还乡之旅。

尤利西斯经历了长达十年的海上漂泊才回到了故乡伊萨卡,其价值不在于终点而在过程。正如卡瓦菲斯在《伊萨卡岛》这首诗尾所言:既然那时你已经变得很聪慧/并且见多识广/ 你也就不会不明白/这些伊萨卡意味着什么。 正是海上的漂泊决定了尤利西斯还乡的意义。而在《杰出公民》中,不仅还乡的具体过程被忽略了(现代科技的发展让海洋失去了魔力),故乡本身也难以觅其踪影。我们可以发现,故乡这一重要的指涉在电影中仅仅由几个符号般的人物建构起来的。这些扁平的人物包括镇长、认为父亲是小说中人物原型并一直邀请作家到他家做客的奇怪男子,推着轮椅来求救的居民,曾经的初恋情人艾琳与他的现任丈夫(也是作家的童年好友),在会场提问并主动勾引作家最后却发现是艾琳女儿的少女,因不满作家评判而故意来捣乱的画家罗梅罗……这些反复登场的人物真正构成了故乡的核心,而所谓的滋养着作家创作养分的那个精神性故乡却始终缺席。除了一处提及作家对故居作了探访外,影片没有任何丰富信息地可以让观众感触到故乡之于作家精神生活有着重要意义的指涉。

这丝毫不是在指责这样做是不对的,而是当影片的影像以一种粗糙的脱离电影特质,时常会令我们感觉像是录像呈现在面前时,就不再是可以一笔带过的问题。我们可以说,《杰出公民》的影像质感实则相当类似于《托尼·厄德曼》,虽然后者要更为丰富。当有人将《托尼·厄德曼》认定为电视影像,因为除了影片全程以对话展开外,其日常化的影像质感也脱离不了关系,但《托尼·厄德曼》的影像质感与它所要还原的日常生活形态是相互契合的。这种情形在《杰出公民》便产生了矛盾,一方面低劣的影像质感在让我们感觉这好似是真实发生,另一方面影片所建构的叙事却存在文本化的倾向。不只这个所谓的故乡实体被架空,情感因而从中逃离,它所使用的台词也像是从文学性相当浓郁的剧本中干榨出来。而演员的表演只是为了将出这些台词,从而向观众传达导演的意图。

影片的最后也许道出了这个玄机。作家根据自己的还乡见闻写了一本新书,就叫《杰出公民》。我们可以想象,这本在电影中已经完成、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的书也是正是整部影片据以改编的原样。而结尾此刻重新回归开头,让整部影片像是在一本书里凝结,而这本书如同博尔赫斯小说中惯用的技法是假想的已完成之书,整部电影(或整篇小说)就建立在这本不存在的书上。因而,《杰出公民》是一部只能在文本上成立,却无法诉诸观众感知的电影。必须有一颗想当健全的大脑才能打开这个文本世界,并对它在两类殊异教养间的碰撞中找到的笑点心领神会。这些笑点也许真的好笑,但对我已然失效。雅克·塔蒂的电影对我来说实在太过有趣(用另一个词吧——“妙趣”),而对于很多观众却很难再体会到其中童稚的乐趣。几年前大受吹捧的阿根廷电影《蛮荒故事》,我也同样未能找到可以触动我的地方。在我看来,这是一种僵死的电影形态,后患无穷。

 4 ) 杀死那个萨拉斯人

《杰出公民》是一部一黑到底的电影,所有角色无一幸免,通通在导演的镜头下,成为被讽刺的对象。

片中,没有人可以站在光明处俯视黑暗,相反,大家都站在灰色地带,表演着人性中的弱点。

看这样一部电影,会不会很压抑?

一点也不会。

因为影片始终以一种自嘲的姿态在自我解构,而自嘲的本质是“我知道自己的德性,但无力改变”,这样反倒诚实出了一种可爱,让人不忍心苛责。

影片讲述了一个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荣归故里,却在故乡遭遇了种种尴尬,最后还险些丧命。

看的过程中,我就一直在想,如果莫言回到老家高密东北乡,会不会经历同样的窘境?

想来多少还是会的。

那是一种必然要面对的由落差形成的鸿沟。当你从诗和远方抽身出来,回到穷乡僻壤,却发现自己早已成了异乡人。

就像莫言在书中写的那样,“认识自己故乡的办法是离开它。”

离开,让你拥有了一种跳脱出来的视角,并从一个更广阔的世界里,找到了故乡的坐标。

原来,它不过是一个你恰好出生的地方,仅此而已。

回乡的艰难之处,从来都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

就像影片中的主人公丹尼尔,时隔四十年后,他重新回到故乡——一座名叫萨拉斯的阿根廷小镇。

在这四十年间,丹尼尔住在巴塞罗那,写着故乡的人和事,被众人敬仰;也是这四十年,故乡萨拉斯却像被时间封住了一样,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落满灰尘的道路,还是原来的样子;午后的人们,依旧坐在门前发呆;小摊位上,照例卖着过时的衣帽和玩具;斑驳的墙壁上,满是油漆的涂鸦…

“一切都没有变”,有时,真不知该感到欣慰还是悲伤。

为了欢迎丹尼尔的到来,萨拉斯小镇动用了他们能够想到的“最高规格”。

镇长亲自迎接,消防队员开道,选美小姐陪同,丹尼尔站上消防车,穿过小镇,接受众人的审视。在能够容纳50人的礼堂里,挤了上百人,屏幕上播放着PPT风格的短片,回顾了丹尼尔的生平,彩带、掌声、金闪闪的奖牌,一切桥段都像是村里的表彰大会……

虽然眼前的一切,都被“故乡”二字粉饰得一片祥和,但却依然无法掩盖背后的文化落差与时空错位的尴尬。

这根本是两个世界的人因为“故乡”的一次短暂的相遇。萨拉斯的“最高规格”,其实连另一个世界的底线,都够不上。

不管怎样,丹尼尔还是忍不住落泪了,他举起“杰出公民”的奖牌说:“某种意义上,这比诺贝尔奖更加重要。”

为了这次回乡,叛逆不羁的他,卸下了所有的防备。曾经拒绝的行为,在这里都变得可以接受:可以拥抱、可以拍照、可以接受采访、可以出席无聊的活动……

他坚持走路,不用车接车送,因为走在故乡的土地上,让他觉得踏实。

可是,慢慢我们会看到,丹尼尔对故乡的忍让,换来的却是故乡对他变本加厉地“敲诈”:

在电视台接受采访时,主持人问着无关痛痒的问题,对丹尼尔的回答也毫不关心,最后我们知道,这次采访纯粹是为饮料做广告。

一个小胖哥找到了丹尼尔,固执地以为自己的父亲就是小说中的原型,并以此要挟丹尼尔到家里做客。

一位父亲带着瘫痪的儿子来找丹尼尔,让他为自己的儿子买下一台价格不菲的电动轮椅,还认为理所当然。

一个迷妹来到丹尼尔的酒店,自愿献身,实际是为了让他带自己逃离小镇,去大城市生活。

镇长的热情款待,不过是利用丹尼尔的知名度为自己的政治生涯背书,在他眼里,艺术不过是随时可以为政治牺牲的筹码。

……

如此种种,小镇上的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眼睛,盯着丹尼尔身后的光环上可以惠及自己的部分。

这一切从一开始就与文学无关,与艺术无关。

就像是接丹尼尔回乡的那个胖司机,汽车爆胎,被困荒野,丹尼尔为难地拿自己写的书来生火,而胖司机却可以毫不犹豫地撕下书页,当作卫生纸。比起生存来,文学对这里的人民没有任何意义,虽然这些文字里记录的,是他们的生存。

影片通过两个段落来凸显了两个世界之间的无法沟通。

第一个段落。

丹尼尔在萨拉斯的三天里,做了三次讲座。第一次,人满为患,大家抱着看熊猫一样的心情,要来听听这个名人会带来什么新世界的资讯;到了第二次,人已经少了一半,艺术家协会的会长冲进来,散发印着丹尼尔小说片段的传单:“大家看看,这个人就是通过诋毁自己的故乡,来讨好整个欧洲”;到了第三次,整个讲座现场只剩下了5人。而在会场外,散落着辱骂丹尼尔的传单,刚刚为丹尼尔立起的雕像上,也被红油漆画了一个大大的叉。

第二个段落。

小镇举办了一次绘画比赛,邀请丹尼尔做评委。而在颁奖的现场,丹尼尔却发现自己选出的画作已被替换成了三个关系户的作品。

他感到非常气愤,抢过镇长的话筒,慷慨陈词:“在非洲的一些原始部落根本没有‘自由’这个词,因为他们本身就是自由的。而在这里,‘文化’天天被政府挂在嘴上,恰恰说明这里是文化的沙漠。”

结果怎么样呢?丹尼尔得到的只是“叛徒、走狗”的辱骂和纷纷飞来的臭鸡蛋。

这和影片开始时,丹尼尔在诺贝尔颁奖典礼上的讲话,形成了巧妙的互文关系。

面对着瑞典皇室、评委和台下满满的观众,一向桀骜的丹尼尔说道:“我感到非常遗憾,身为一名艺术家而接受这样的册封。它说明了我的作品符合评审和国王的口味,却与艺术本身无关。不过我还是心存感激,感激他们宣告了我创作生涯的终结。”

同样是面对公众,同样是不合时宜的言论。区别在于,在一个更文明的社会,即使大家听不懂甚至极力反对,也都会献上礼貌或虚伪的掌声;而在萨拉斯,丹尼尔却狼狈地如丧家犬一般,只得从后门惶惶而逃。

“我们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我们出生在同一个地方。”

这句话是丹尼尔说给那个固执地把父亲当做小说原型的胖子的,而现在,终于可以说给萨拉斯的所有人了。

将丹尼尔从高高在上的神坛拖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这个名叫萨拉斯的小镇只用了3天的时间。

好戏还在后面。

丹尼尔遇见了初恋情人艾琳,此时她已嫁给了自己儿时的好友安东尼奥。

就在安东尼奥故意在丹尼尔面前狂吻艾琳,以完成内心卑微的炫耀与报复时,丹尼尔发现,他之前睡过的迷妹,竟是安东尼奥与艾琳的女儿。

终于,故事不可避免地走向了结局。

还记得刚到萨拉斯时,天色正好,丹尼尔站在消防车上穿过小镇,接受众人敬仰的注视;而此刻,快要离开时,他站上了安东尼奥的车再次穿过小镇,道路两旁站着固执的胖子、艺术家协会的会长、的镇长……人还是一样的人,只是眼神中已充满了敌意。丹尼尔站在车上,穿过交警守护的街道,如游街一般接受着众人的审判。

车子驶到荒野,丹尼尔向黑暗的更深处跑去,背后是安东尼奥和迷妹的男友举着猎枪,代表整座小镇向这个叛徒施以最终的刑罚。

镜头中,绿色的夜视镜里,红色的准星在丹尼尔的身边游移。一枪、两枪、三枪……“砰!”丹尼尔应声倒地,在夹杂着荒草和泥土味道的空气里,他嗅到了坟墓的气息。

如果影片到这里结束,怎么能算一黑到底?

在影片的最后,新书发布会的现场,丹尼尔带着自己的新书出现在媒体面前,那本新书名叫《杰出公民》,记录的正是他在故乡的遭遇。

此时的丹尼尔,一扫重游故乡时的颓废,显得神采奕奕。

面对记者关于“小说是真实还是虚构”的提问,丹尼尔扯开上衣,露出一道伤疤,反问记者:“看看这道伤疤,它可能是手术造成的,也可能是骑自行车摔倒造成的,或者是枪伤,你觉得呢?这世界上没有真相,所谓真相,只是一种用来左右他人的诠释而已。”

那一刻,这个受害者的动机,突然变得值得怀疑:或许,他的回乡,只是为了找回丢失了5年的灵感,而对故乡进行的最后一次消费;又或许,他根本没有回过故乡,这一切,都是他满怀着优越感与虚荣心的臆想。正如他自己说的:“创作,有三样东西必不可少:纸、笔,还有虚荣心。”

最终,在媒体闪光灯的轰炸下,丹尼尔坐在文明的世界,享受着创作带来的所有荣光,露出了志得意满的笑容。

注意,他此刻的笑容和诺贝尔颁奖礼上的笑容,是一样的,而且两处的配乐也是一样的,曲调激昂,如同站上了人生的巅峰。

或许,这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一个自命清高的知识分子的作秀,而沉默的故乡和庄严的领奖台,都是他博得掌声的秀场。

穷乡僻壤出刁民,这或许没错;可是,谁能保证,在诗意的远方,就不会出现优越感爆棚的装逼犯呢?

这个开放性的结局,如同一记耳光,扇在了所有人的脸上。

我至今仍不能清楚地说出,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我只是不断想起影片中的一个画面:一只死去的火烈鸟,躺倒在池塘中,如同一块正在融化的玫瑰香皂。

没人知道,这只喜好群居的鸟,怎么会孤零零地客死他乡。

或许,它被故乡的同类,残忍地放逐了;或许,它只是佯装死去,然后摇身一变,过上了原来的同类所无法理解的另一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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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逃离与宿命

我相信大多数功成名就的作家包括文化名人对故乡都是爱恨交织的。 虽然很多人口是心非的说对故乡很眷恋很怀念之类的话,但心底里对故乡是鄙薄和抵触的,要不然你叫他们在故乡住一段时间试试,恐怕比这位作家还不堪。 作家有个词用的很好,逃离。 阿根廷的萨拉斯也像如今中国大多数农村一般,只要有那么一点点进取心,土生土长的小镇青年无时不刻想要逃离,逃离愚昧落后,逃离家长里短,逃离世俗和偏见,逃离野蛮和顽固。 是故乡不好么?故乡一贯如此,最多只能说毫无长进罢了。 影片一开始,作家听到那封信来自阿根廷的时候有些惊讶,这说明他好久没有收到老家那边寄来的信件了,继而听到是邀请函颁发荣誉市民和演讲之类的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但过了一会他打断助理询问阿根廷来信的时候心里已经产生变化。 这说明无论故乡多么不堪,在他的心里还是有所羁绊的。 作家的身份很尴尬,在影片中作家和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交流中曾表露出对卡夫卡的推崇,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也全是身份尴尬的,变成甲壳虫或者在城堡外游离的K,都深深对自己身份的怀疑和迷惘。 而作家迷惘的是自己到底是属于这里还是属于欧洲。 一方面作家赖以成名的所有经验和素材都来源于儿时故乡,他加以鞭挞和批判的对象给他提供了名利和诺贝尔奖,虽然在自己的作品中他未必是有多么的深恶痛绝和口诛笔伐,但毫无疑问他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来看待故乡的,他所有的言谈举止都已经是一个欧洲人和小镇居民格格不入。 所以一开头他进入小镇就面临一个问题,他是以荣锦归乡的游子身份来萨拉斯和乡亲父老叙一叙拉家常,还是以功成名就的诺贝尔奖得主来故乡发布获奖感言指导写作? 显然执政那些人没有给他选择的机会,一进镇就把他摆在总统山上跪拜,但这只是表面上的,私底下又是各种盘算和利用。 作家的态度是拒绝的,从他反感在消防车巡礼以及拒绝政府给他提供的警车接送可以看得出来,然而就如卡夫卡笔下的人物一样,一踏上故土甚至一下飞机作家就陷入身不由己的状态,不靠谱的接待员让作家见识到了小镇久违的野蛮粗砺和自以为是。 此后的种种无一不是对自己的身份和立场的焦虑,一个认为自己逝去父亲有作家笔下人物的影子而坚持邀请午餐的儿子,一个认为作家应该付钱买轮椅给残疾儿子的父亲,一个因为画作被淘汰时时刻刻威胁作家的混混。 作家向他们坚定地贯彻了自己的思想和原则,毫不妥协,从这也看出作家身上欧化的痕迹。去粉丝家吃个饭怎么了?评画作潜规则又怎么了? 其实这些东西都是走个过场,各类演艺明星对此就驾轻就熟。最后作家选择妥协的是一万美刀的轮椅,但是在姿态上他还是不愿意妥协,他选择匿名购买捐赠。 作家顽固地对抗故乡所强加给他的一切,他给故乡的回应毫不留情面,就像欧洲的精英对阿根廷不留情面。 我想起我有个表妹,她是复旦研究生,有一年回老家,她突然反感起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我小姨,小姨从小出生在农村,长大了又是当了一辈子基层医务人员,所以平时很喜欢家长里短唠叨,我表妹因为在上海待了几年见识广阔,再加上同学的母亲很多是在上海的精英人士,各种言谈举止非常有修养,对比自己的母亲她感到落差很大,那段时间频繁和小姨吵架。 表妹潜意识里非常希望自己妈妈能像那些淑女贵妇那样优雅,但是一个五十岁妇女能改变多少? 作家内心希望故乡是能够改变的,能够与时俱进的,所以他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人一开始也企图能给小镇带来积极性的一面,但到最后他发现他唯一能改变的就是酒店大堂服务生的些许命运。 作家深知,无论这座小镇和自己羁绊有多深,自己只能作为一个局外人,远远地冷静客观看待它,描绘它,批判它,而不能让自己深陷其中产生任何纠葛,因为只要自己一进入这漩涡,就会被故乡深深淹没。 然而身为此地的故人,一切灵感都来源于此,自己这一辈子和这片土地是切不断的,这就是宿命,也是大多数名人和自己故乡之间的宿命。 如果说一开始作家还对小镇有些许期望和渺茫的幻想,希望自己能融进小镇,但最后都被现实击碎了,从最后刮光胡子带着淡淡冷酷微笑的作家身上看出,萨拉斯这个小镇从今往后仅仅是作为自己作品的题材库所存在。

 6 ) 吾土吾乡

男主一开头就表示,他庆幸自己逃离了家乡。之后又提到,他所有的小说都以此为背景,说明他对那里的记忆可谓刻骨铭心。可以说,这些在外人眼中尴尬蹩脚的闹剧,应该早就在他的预料当中。那么,他为什么还要回去?

很简单,在这里,你才可以做回一个真正有血有肉的人,可以放任自己对着一个粗陋可笑的PPT流下眼泪,可以毫无顾忌地对着乡里乡亲吐槽高大上的皇家科学院,可以真切地重温自己内心的无力和失落——即使你征服了整个世界,你的真爱还是嫁给了村里的土炮;可以听到一个愤怒的美术爱好者兼地头蛇不给任何面子地对着你狂喷,然后提醒你:你爹死的时候,你都没回来参加葬礼。

这些场面绝不会在欧洲任何一个签售会、文学趴和社交聚会上发生。在那些场合,即使有人心怀嫉妒或暗中不满,脸上也会滴水不漏,如同发自内心一样地祝贺你。当然,你也得按秘书和编辑写好的发言稿说话,当好一个举止得体的“文化人”。文明社会的礼仪、规则和界限感能够给人带来舒适和安全,却也需要其中的每个成员小心压抑和隐藏自己的“蛮荒本性”。对作家来说,这并不利于他的创作。当遇到的每个人都笑脸相迎以礼相待,所展示的都是高度职业化的行为和反应,那还上哪儿去找暴烈的人性冲突和真实的内心活动?

所以他还是“自讨苦吃”地回来了。因为只有故乡才会如此——它从来不惯着你的高冷洁癖,不介意当面抠鼻打嗝撒泼打滚,一言不合立刻180度大翻脸。它管不了你如实描写它胖次上的破洞,你也别幻想自己有资格教它做人。如果还能有所谓的“宽容”,那只能是崔健写的那种:我不再爱你,我也不再恨你,虽然你还是你;我没有力气,也没有必要,一定要反对你。

如是,尽管观众们领略了堪称惨不忍睹的南美乡镇风情,各种“蹭名人”的粗鄙举止,还有满满乡村爱情风的老友,但男主的尴尬症似乎不像旁观者以为的那么严重,也没有急于表现出鄙视和厌恶。他心中有数:靠着名利的真金白银,自己在总体上处于优势地位。即便当年的女神,在他面前也不免要自嘲几句。声言“有事罩着你”的哥们儿,其实已经一腔玻璃心。无论可怜之人还是可恨之处,实际都来源于卑微者在光鲜者面前无法避免的自卑和敏感——他已名扬天下,而地球上有几个人会关心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里的谁都是谁?

这样的故乡注定不会像皇后的魔镜,你往面前一站,就一个劲回答“你最牛”,潜藏的羡慕嫉妒恨随时蠢蠢欲动。事实上,乡民们由谄媚到敌意的转折,也与作家内心的转变同步。那些旁人看来庸俗拙劣的欢迎和恭维,还是让他不知不觉中膨胀了。于是当自荐作品的男文青和自荐枕席的女文青出现时,他自然而然地以套路应之,直到发现那是老友的女儿才醒悟过来:在这里,这么干可不妙。

不妙的不止如此——他出于讽刺,执意选广告牌背面的画获奖,结果冲犯了这个小地方的“潜规则”。而他每次摆出那种“认认真真讲艺术”的范儿,都势同火上浇油。人家跟你谈生意,你却跟人家谈人生,这就不好办了。

故事的结局没有意外:文化人最憋不住的就是嘴炮启蒙,最怕的就是动刀动枪。而真实的世界炸起毛来干脆利落,鸡蛋和枪子儿直接就上。你想体验无遮无掩、翻脸如翻书的红果果人性,就别在乎这个了。就像他在野地里讲的那个故事:任何获取都是有代价的。

不管怎样,最后在聚光灯下收获掌声和鲜花的还是他,不是么?

 短评

@balmes 结尾漂亮,之前的暗示线索瞬间连起来几乎摧毁了全部已知事实。通篇简直就是艾略特The Hollow Men里“Falls the shadow”那三节的视觉化,深刻的认知模糊与情绪隔绝感。其实深究真假又有何意义?故乡始终是回不去的地方吧。

7分钟前
  • Lycid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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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好笑在哪……(认真脸)

8分钟前
  • 把噗
  • 还行

在所有文学作品都在讴歌故乡的世界,这部电影真是一股清流。

9分钟前
  • Double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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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不错,锦衣泥行。但我有一个问题,剧组是不是买不起三脚架?

12分钟前
  • 杨多荤
  • 还行

我在故乡的一百种死亡方法。《杰出公民》以写作的章节体,带出一个荒诞夸张,黑色自嘲的诺贝尔作家变形记故事。片子其实不是我个人主推的那类,影像技巧印象不多,而是依靠连珠炮的戏剧冲突设计,玩命揶揄各种扭变,但主题本身对文字工作者真的杀伤力不小。众多配角从造型到言行都十分鬼搞。

16分钟前
  • 木卫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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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断出现的戏剧冲突推进故事,塑造主人公及群像,其间各种揶揄荒诞,讽刺自嘲,荒唐扭曲,看得人欲罢不能。影片看似呈现着故乡对作家的二次绞杀,实则是遭遇创作瓶颈的腹黑作家的一次心脑刺激,因为了解故土,他一反常态,谦虚低调的回去,果然贫瘠狭隘逼仄的故乡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文思宝库……

21分钟前
  • 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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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片的高级之处在于一边讽刺了乡民们的愚昧,一边又讽刺了知识分子的自大,这正是现时代所有逃离了故乡的我们所面临的困境。一部非常“好看”的电影,但后期剧情转折太快,男主的转变不够明晰,似乎再多半小时节奏更佳!

22分钟前
  • 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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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热闹,你都知道。从皇室手里接过诺贝尔奖、从镇长手里接过杰出公民奖。人生的尴尬,你都知道。坐在飞机上听到广播里自己的名字、录着电视节目猛然插进的广告。人生的莫名,你都知道。你要给同乡少年买轮椅、去赴陌生人的邀约。衣锦还乡,故居作他用墓园已荒芜。唯独这份乡愁安放何处,你不知道。

23分钟前
  • 西楼尘
  • 还行

1. 真实。2. 想看莫言的影评。

28分钟前
  • Sabr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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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伤,但是脑子里一直伴随着电影,想象莫言回到高密的情景,然后就不由自主的笑了。

32分钟前
  • Fleurs.哼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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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制作的PPT笑到泪崩。

36分钟前
  • 猫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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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看了几部市面上的商业片,有成功的《战狼2》,也有不成功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神偷奶爸3》,似乎有些受不了啦,赶紧换个文化艺术片看看。本片倒是大对我的胃口,有内容又有技艺,给人不少启示及愉悦,也该给个满分!

37分钟前
  • 谢飞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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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戛纳的荒蛮故事之后,威尼斯竞赛又诞生一匹阿根廷讽刺喜剧黑马,对小镇愚民嘴脸的描绘鞭辟入里。一位获诺奖后衣锦还乡的旅欧作家,先后受到万众膜拜的待遇和丑化家乡忘恩负义的唾骂,其间还有陷入拮据境况的冷幽默,被发小和初恋的女儿推倒的闹剧,以及作家内心憎恶和同情的纠结。男主演技很棒

39分钟前
  • 谋杀游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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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高能,文化人比文化厉害啊,乡愁什么的都是扯淡。好想@国内电影人,“莫言返乡记”可以提上日程了...

41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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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个获诺奖大作家的生活烦恼,数码跟拍伪纪录质感,故事主角换成中国的莫言,也许也可。故乡就像里面总是故障抛锚的汽车,不是想象中那般田园牧歌;不成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撸蛇;成名有钱也别回乡,人人当你是神,拜求若不应,恨你入骨。非得回乡,最好是锦衣夜行,“轻轻回来,不吵醒往事。”

42分钟前
  • 内陆飞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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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部。是得道莫还乡,还乡道不香,穷山恶水出刁民呢?还是获奖5年,才思枯竭,创作停滞,只能趁机向故乡的库存再次索取,重新消费了一把“我老家那些愚昧落后丑恶的事”,向文明社会的文明人士献媚呢?作家说了,没有真相,只有解读,全看你愿意相信哪个版本。但无论哪个版本,都足够黑色。

44分钟前
  • 匡轶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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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看过的最炸裂的片。导演视角比较客观,该抽耳光的都抽了,谁也没漏过。另外,看了这片就能明白,何谓回不去的故乡,就能明白,有些人逃离故乡后,再也不想回到那里去。

45分钟前
  • 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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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阿根廷电影,但这种对民族劣根性的自省,以及文化上的自卑与傲慢,放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下也毫不违和,深刻而有趣,到目前为止的年度最佳。

49分钟前
  • 麻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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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半球最骄傲的阿根廷人,自黑起来简直不是人

53分钟前
  • seam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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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笔下的人物没法离开那里,而我却无法回去” 一开始以为是《天堂电影院》的回归故里、然后转到《乐队来访》的近乡情怯、再演变成《狩猎》的人心交战、最后以《奇幻人生》式开放结局收尾。家国、故土、邻里、亲友关系交织在这一出讽刺戏,2016版《荒蛮故事》。“她尽可能地跟随你的脚步,一生如此”

54分钟前
  • 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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